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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2010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计划
                 建农[2010]39号

局属各单位: 
    为增强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学习型机关,现结合我局实际,就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我市农业又好又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学习对象
    全局所有在职干部职工。
    三、学习内容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二)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重点学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
    (三)行政法律。重点学习《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劳动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等有关农业法规和规章。
    (四)民商法:《物权法》、《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等。 
    (五)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干部职工本职工作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及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和反腐倡廉有关法律法规。 
    四、学习方式及制度 
    干部职工学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自学等形式进行,并建立健全以下学习制度。 
    (一)集中学习制度。结合本单位干部学法的实际,建立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集中学习形式要灵活多样,根据学法内容、执法实际组织集中辅导、学法执法讨论交流会、执法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增强学法的实用性。 
    (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健全中心学习组,领导率先垂范,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 
    (三)法制讲座制度。要坚持举办适合干部职工需要的法制讲座,邀请法律专家授课。每年干部要参加本局举办的法制讲座2次以上。
    (四)自学制度。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制订学习计划进行自学,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提高学习效果。每个干部职工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力求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五、考核 
    (一)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定期开展对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者或未参加考试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或不参加考试者,当年年底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评为先进。 
    (二)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档案制度。全局干部职工的年度或集中培训学法考试成绩,记入个人的学法档案。全局干部职工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由法制科牵头,局办公室配合。 
    (三)干部职工学法考核工作实行先个人考核再进行单位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学习计划、学法任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依法决策等内容。 

                              建德市农业局
                           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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